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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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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小勐拉99厅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职业道德行为准则


一 宗旨

小勐拉99厅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的商誉是影响集团业务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本准则旨在提示及指导小勐拉99厅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附属集团的员工职业道德行为,树立遵纪守法、廉洁从业 、勤勉尽责的良好风气 ,防止不道德行为和有损集团 、股东及第三方利益的行为发生 。为恪守各项崇高的标准 ,本准则列明的 ,多方面皆高于法律要求。

二 适用范围

本准则适用于集团所有员工(包括集团及其附属公司的正式员工、兼职员工 、临时工、高级人员及董事) 。所有员工必须熟悉且全面遵守本准则以及集团其他政策。本准则应与本文所列明主题相关的所有其他集团政策一并阅读 ,包括《廉洁合规政策》 、《举报政策》、《供应商行为准则》等 。
由于本准则未能涵盖所有适用情况 ,故所有员工应运用常识判断 ,并就适当合理的行为活动向集团寻求指引 。

三 应遵守的职业道德及行为

(一)遵守法律法规

集团所有员工在行事时必须遵循国家与地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包括集团经营业务所在地的税务、金融 、内幕交易、竞争、环境、个人资料保护及私隐等方面的法律  。包括但不限于运营所在地所有适用的政府法律  、法规和条例 ,以及本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的规则 。
员工应按照适用的证券法律、法规 、规章及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采取一切措施 ,包括根据集团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所采取的措施,主动促使集团在向证券交易所报备或提交的报告中 ,做出完整  、公正、准确、及时和易于理解的信息披露。
违反法律法规将会受到民事及刑事处分,如员工不确定有关法律条文或其他适用法律 、规则、准则及规例的任何问题  ,或对某项行为是否合法合规存有疑问 ,应向集团法律合规部寻求指引 。

(二)不容贪污贿赂

集团致力维持高度诚信及推行防贪工作的决心,并对贪污舞弊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 ;严禁集团所有员工,直接或间接地做出或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
集团严禁所有员工向任何有业务往来的人士或组织(如债权人 、承包商、供应商 、政府  、营运商或客户)索取或收受任何利益 。不得接受或付出可能影响其业务决策和独立判断的礼品与招待  ,也不得允许其父母 、配偶 、子女接受或付出该类礼品与招待。集团禁止接受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礼品 。
集团允许员工接受(但不可索取)只具象征价值的宣传或推广礼品、传统节日或特别场合中的商业馈赠及款待 。若接受此馈赠和款待可能被视作影响一项业务关系的公平性 ,则应该避免 。
集团不允许任何员工做出向业务相关方或其他人士和组织不当付款 、不合理提供商业机会等任何形式的不当行为,亦致力向其委聘的第三方代表提倡反贪污 。
本准则应与集团《廉洁合规政策》一并阅读,以协助员工辨识可能导致或可能牵涉欺诈、贪污或不道德商业行为的情况 。如员工触犯经营所在国家及地方的法规政策、集团防贪贿赂相关的政策,将被严肃处理,包括移送公安机关、解雇等 。

(三)避免利益冲突

利益冲突可能会削弱员工对公司的忠诚 ,也可使员工因追求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的利益 。员工容易在出现利益冲突时做出相关违法行为  ,例如对公司做出欺诈行为或贪污行为,或提交虚假文件等。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如下 :
1 、员工在与集团有业务往来(包括潜在的对象)或有竞争的公司或经济实体中担任行政管理职务或咨询顾问职务,除非担任有关职务是经由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的。
2 、员工拥有上述组织或个体的证券权益或其他拥有权权益(除在公开证券交易市场中交易的该类公司的不超过1%的流通股票)  。
3、员工向集团出售财产、供应品 、服务、设备 ,或向集团的供应商出售财产 、供应品 、服务、设备等  。
4 、上述任何情况,除员工自身及归本人的利益情况外 ,包括与员工有密切关系 、员工的家庭成员或财政上依赖该员工的人士 ,归于该人士或员工本人的利益 。
如利益冲突无法避免,任何员工及其家庭成员应向其上级领导或公司政策所指定的职能部门申报,并将申报内容记录在案 ,集团接获申报后,应采取适当行动解决冲突(例如停止该员工的相关职务等 ,或经衡量过风险和工作需要后 ,继续由该人员执行相关职务) 。
实际是否出现利益冲突视各情况的事实而定。此等事实将包括涉及的业务金额 ,员工在该交易中对集团决策有多大的影响力,以及该利益的性质是否属于可能影响员工的客观性或业务判断力 。

(四)利益回避

集团禁止所有员工通过利用集团的资源 、财产  、信息或职位而发现的任何机会据为己用  ,谋取私利,也不得与集团相互竞争  。
员工知其将因利用本公司资源  、信息或地位可能会获取私人利益或相应的机会时  ,应主动向集团董事会说明  。

(五)保护集团财产

集团员工应妥善保管并有效地利用集团财产 ,并保护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各项财产及权利 。盗窃 、滥用及浪费都是有损于集团收益的行为 ,应该避免。
所有的集团财产及资源均应被合法地使用在与集团业务相关的正当用途上 ,未经批准 ,不得购置非生产性固定资产 ,不得买卖金融资产,不对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不以集团名义进行捐助、救济等公益性支出 。
当员工合理地怀疑集团财产或资源有遭盗用或损失的情形时 ,应立即向集团内部相关的财产管理单位或董事局审计部举报。

(六)诚信公平交易

禁止集团员工通过操控 、隐瞒 、滥用机密资料 、欺诈行为或任何其他不公平交易手法损害任何人士和组织的权益。
采购供应品与服务应按照集团的采购及招标程序 ,采购标的如超限额应进行竞争性投标来甄选供应商 ,以公正、公平的原则选择优质供应商,确保最终供应品和服务属优质,并给予客户、供应商公众信心 。鼓励供应商如发现集团或个人的违规行为 ,影响公平交易,可向小勐拉99厅新能源集团董事局审计部反映 。
禁止与营商伙伴的关系不恰当及过分密切  ,例如与供应商 、承办商或客户进行过分频密的娱乐 、社交或赌博活动 ,或与他们合作投资等 ,以杜绝影响公平交易的因素产生 。

(七)如实反映财务状况

集团员工有责任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所有报表、报告  、账簿 、记录及文件 ,均须以合理详尽、准确及公平地反映集团所有交易及财务状况的方式保存 。
员工不得故意错误陈述或记录集团财务有关的事实,必须遵守相关的适用法律法规 、规则与规例 、集团财务相关的规定 。故意提供虚假 、误导、不完整或不准确的资料属不当行为 ,情节严重的属违法。
如员工推断其他财务人员或任何人士在准备财务报表或记录时可能存在重大错误陈述,应将疑虑告知行政总裁或财务总裁 ,并采取适当的过程研究纠正。
员工必须在与外聘会计师所有往来中保持诚信且不得故意歪曲事实 ,或故意不披露重大事实。员工自身不得指使他人在外聘会计师审核财务报表的过程中,影响 、胁迫 、篡改或误导会计师进行审核 ,以使该财务报表存在重大误导性。

(八)拒绝歧视与骚扰

集团致力提供一个不对种族 、民族、性别 、信念 、宗教 、年龄 、残疾、性倾向或性状况有任何形式歧视的工作环境 。
集团绝不容忍任何形式的骚扰 ,包括性骚扰。提倡员工应有的价值包括 :坦诚、礼貌、尊重他人尊严及隐私 。
员工认为受到歧视或骚扰 ,应立即向其上级领导、人力资源部及董事局审计部举报事件 。被举报事项将会被及时详细调查 ,根据调查结果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并依照集团有关政策予以处理 。
集团致力提供积极的工作环境 ,重视促进团队及员工个人发展 。集团在招聘 、工资、培训及发展 、晋升及其他雇佣条款方面 ,为所有员工提供平等机会。集团提供开放的沟通渠道 ,鼓励所有员工参与并进行沟通,以表达意见及并提出对集团发展有促进作用的建议。

(九)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集团致力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员工在此环境下有效尽责地履行职责 ,对集团业务成功作出宝贵贡献 。
当员工认为其因酒精 、疾病或药物等影响,可能对工作、业务决策、他人的安全等造成不利影响时,应及时向其上级领导及人力资源部汇报  ,确保集团业务持续安全经营 。

(十)正当竞争和反垄断

集团促进正当竞争,鼓励道德合法的竞争 。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任何限制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的行为 。集团严格遵守该等法律法规 ,并在其框架下开展业务  。

(十一)政治捐款规范

集团不向政治组织(除疫情灾害、扶贫、帮扶特殊人群及产业等)或个别从政人士作出任何形式的捐赠 ,员工亦不得使用集团任何资金或资产向政治组织、从政人士捐款。对疫情灾害 、扶贫 、帮扶特殊人群及产业等开展的慈善捐款情况公开披露。

(十二)践行环境保护

集团致力培养员工环境保护意识 ,以促使节能减耗 。鼓励员工改变不环保行为 ,积极考虑在集团业务中使用节能技术 ,从而降低日常业务中产生的能源消耗 。

(十三)谨慎对外沟通

集团指定人员代表其向公众(包括社区 、投资者 、股东、监管构机及传媒)发言 。员工不得使用任何社交媒体工具做出影响集团形象或以其他方式令集团声誉受损的行为。如员工违反该准则  ,将视情节严重情况采取法律制裁或集团政策规定的处罚 。

(十四)严格保密信息

集团员工对集团 、客户 、供应商 、业务伙伴、员工或股东的任何机密资料有保密义务 。
机密资料包括集团 、客户 、供应商、业务伙伴 、员工或股东的决策、营运、程序、计划  、盈利 、财务  、数据、设计等商业秘密及专业知识  ,一经泄露可能为竞争对手所用或损害上述相关方的利益 。
如员工拥有有关集团或与集团有业务关系的任何其他公共实体的任何重大或股价敏感 非公开资料 ,该员工或与员工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买卖集团或其他公共实体的任何证券 ,或将有关重大或股价敏感非公开资料转交他人 ,直至有关资料公开为止。
集团致力保护客户 、供应商 、业务伙伴 、员工或股东的个人资料  ,员工须按照适用资料保护法律以及资料私隐政策收集及使用个人资料 。当发生资料安全事故时,员工应尽快减轻潜在后果  。
本项保密义务在员工解职或离职之后仍持续有效 。

(十五)举报不当行为

鼓励集团员工按照《举报政策》举报任何员工的违反法律或本准则的不当行为。董事局审计部负责接收举报,并对举报信息的处理,遵照《廉洁合规政策》执行 。

四 遵守本准则

集团员工必须遵守本准则,并促使他人同样遵守。违反者 ,将视情节严重情况采取法律制裁或集团政策规定的处罚,包括扣除绩效工资、取消年度评优资格、通报批评、记过、降职 、解雇 ,如涉嫌刑事罪行的 ,集团会向司法机构举报 。
员工不得通过利用代理、伙伴 、承包商、家庭成员或代其行事的人士设法避免遵守本准则的条文 。

五 政策审查

集团将定期对本准则进行必要的审查。ESG委员会跟进/监督政策的落实情况 ,并保持对本政策的适时更新。

Key words:

一 宗旨

小勐拉99厅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的商誉是影响集团业务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本准则旨在提示及指导小勐拉99厅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附属集团的员工职业道德行为,树立遵纪守法、廉洁从业  、勤勉尽责的良好风气,防止不道德行为和有损集团 、股东及第三方利益的行为发生 。为恪守各项崇高的标准,本准则列明的 ,多方面皆高于法律要求 。

二 适用范围

本准则适用于集团所有员工(包括集团及其附属公司的正式员工、兼职员工 、临时工 、高级人员及董事) 。所有员工必须熟悉且全面遵守本准则以及集团其他政策。本准则应与本文所列明主题相关的所有其他集团政策一并阅读 ,包括《廉洁合规政策》、《举报政策》 、《供应商行为准则》等  。
由于本准则未能涵盖所有适用情况,故所有员工应运用常识判断 ,并就适当合理的行为活动向集团寻求指引。

三 应遵守的职业道德及行为

(一)遵守法律法规

集团所有员工在行事时必须遵循国家与地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包括集团经营业务所在地的税务 、金融 、内幕交易、竞争 、环境、个人资料保护及私隐等方面的法律 。包括但不限于运营所在地所有适用的政府法律 、法规和条例,以及本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的规则 。
员工应按照适用的证券法律、法规、规章及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要求,采取一切措施,包括根据集团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所采取的措施 ,主动促使集团在向证券交易所报备或提交的报告中  ,做出完整  、公正、准确、及时和易于理解的信息披露。
违反法律法规将会受到民事及刑事处分 ,如员工不确定有关法律条文或其他适用法律 、规则、准则及规例的任何问题 ,或对某项行为是否合法合规存有疑问 ,应向集团法律合规部寻求指引。

(二)不容贪污贿赂

集团致力维持高度诚信及推行防贪工作的决心 ,并对贪污舞弊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 ;严禁集团所有员工,直接或间接地做出或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
集团严禁所有员工向任何有业务往来的人士或组织(如债权人 、承包商 、供应商 、政府 、营运商或客户)索取或收受任何利益。不得接受或付出可能影响其业务决策和独立判断的礼品与招待,也不得允许其父母 、配偶 、子女接受或付出该类礼品与招待 。集团禁止接受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礼品 。
集团允许员工接受(但不可索取)只具象征价值的宣传或推广礼品  、传统节日或特别场合中的商业馈赠及款待 。若接受此馈赠和款待可能被视作影响一项业务关系的公平性,则应该避免 。
集团不允许任何员工做出向业务相关方或其他人士和组织不当付款 、不合理提供商业机会等任何形式的不当行为 ,亦致力向其委聘的第三方代表提倡反贪污  。
本准则应与集团《廉洁合规政策》一并阅读,以协助员工辨识可能导致或可能牵涉欺诈、贪污或不道德商业行为的情况 。如员工触犯经营所在国家及地方的法规政策 、集团防贪贿赂相关的政策 ,将被严肃处理,包括移送公安机关 、解雇等。

(三)避免利益冲突

利益冲突可能会削弱员工对公司的忠诚 ,也可使员工因追求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的利益。员工容易在出现利益冲突时做出相关违法行为,例如对公司做出欺诈行为或贪污行为 ,或提交虚假文件等。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如下 :
1、员工在与集团有业务往来(包括潜在的对象)或有竞争的公司或经济实体中担任行政管理职务或咨询顾问职务 ,除非担任有关职务是经由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的。
2  、员工拥有上述组织或个体的证券权益或其他拥有权权益(除在公开证券交易市场中交易的该类公司的不超过1%的流通股票)。
3 、员工向集团出售财产、供应品 、服务 、设备,或向集团的供应商出售财产、供应品 、服务、设备等。
4 、上述任何情况 ,除员工自身及归本人的利益情况外 ,包括与员工有密切关系、员工的家庭成员或财政上依赖该员工的人士 ,归于该人士或员工本人的利益。
如利益冲突无法避免,任何员工及其家庭成员应向其上级领导或公司政策所指定的职能部门申报 ,并将申报内容记录在案  ,集团接获申报后  ,应采取适当行动解决冲突(例如停止该员工的相关职务等,或经衡量过风险和工作需要后,继续由该人员执行相关职务)。
实际是否出现利益冲突视各情况的事实而定 。此等事实将包括涉及的业务金额,员工在该交易中对集团决策有多大的影响力,以及该利益的性质是否属于可能影响员工的客观性或业务判断力。

(四)利益回避

集团禁止所有员工通过利用集团的资源 、财产、信息或职位而发现的任何机会据为己用,谋取私利,也不得与集团相互竞争 。
员工知其将因利用本公司资源、信息或地位可能会获取私人利益或相应的机会时,应主动向集团董事会说明。

(五)保护集团财产

集团员工应妥善保管并有效地利用集团财产  ,并保护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各项财产及权利 。盗窃、滥用及浪费都是有损于集团收益的行为 ,应该避免 。
所有的集团财产及资源均应被合法地使用在与集团业务相关的正当用途上,未经批准 ,不得购置非生产性固定资产 ,不得买卖金融资产 ,不对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不以集团名义进行捐助、救济等公益性支出。
当员工合理地怀疑集团财产或资源有遭盗用或损失的情形时 ,应立即向集团内部相关的财产管理单位或董事局审计部举报。

(六)诚信公平交易

禁止集团员工通过操控 、隐瞒、滥用机密资料 、欺诈行为或任何其他不公平交易手法损害任何人士和组织的权益。
采购供应品与服务应按照集团的采购及招标程序,采购标的如超限额应进行竞争性投标来甄选供应商 ,以公正 、公平的原则选择优质供应商 ,确保最终供应品和服务属优质 ,并给予客户 、供应商公众信心。鼓励供应商如发现集团或个人的违规行为 ,影响公平交易 ,可向小勐拉99厅新能源集团董事局审计部反映 。
禁止与营商伙伴的关系不恰当及过分密切 ,例如与供应商 、承办商或客户进行过分频密的娱乐、社交或赌博活动,或与他们合作投资等 ,以杜绝影响公平交易的因素产生 。

(七)如实反映财务状况

集团员工有责任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 。所有报表、报告  、账簿  、记录及文件,均须以合理详尽 、准确及公平地反映集团所有交易及财务状况的方式保存  。
员工不得故意错误陈述或记录集团财务有关的事实  ,必须遵守相关的适用法律法规 、规则与规例、集团财务相关的规定 。故意提供虚假、误导  、不完整或不准确的资料属不当行为,情节严重的属违法 。
如员工推断其他财务人员或任何人士在准备财务报表或记录时可能存在重大错误陈述 ,应将疑虑告知行政总裁或财务总裁,并采取适当的过程研究纠正。
员工必须在与外聘会计师所有往来中保持诚信且不得故意歪曲事实,或故意不披露重大事实 。员工自身不得指使他人在外聘会计师审核财务报表的过程中 ,影响 、胁迫 、篡改或误导会计师进行审核,以使该财务报表存在重大误导性。

(八)拒绝歧视与骚扰

集团致力提供一个不对种族 、民族、性别、信念、宗教 、年龄、残疾 、性倾向或性状况有任何形式歧视的工作环境 。
集团绝不容忍任何形式的骚扰,包括性骚扰。提倡员工应有的价值包括:坦诚、礼貌 、尊重他人尊严及隐私 。
员工认为受到歧视或骚扰 ,应立即向其上级领导 、人力资源部及董事局审计部举报事件 。被举报事项将会被及时详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并依照集团有关政策予以处理。
集团致力提供积极的工作环境  ,重视促进团队及员工个人发展。集团在招聘、工资 、培训及发展 、晋升及其他雇佣条款方面,为所有员工提供平等机会 。集团提供开放的沟通渠道 ,鼓励所有员工参与并进行沟通,以表达意见及并提出对集团发展有促进作用的建议 。

(九)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集团致力提供一个安全 、健康的工作环境。员工在此环境下有效尽责地履行职责,对集团业务成功作出宝贵贡献 。
当员工认为其因酒精、疾病或药物等影响,可能对工作 、业务决策、他人的安全等造成不利影响时,应及时向其上级领导及人力资源部汇报,确保集团业务持续安全经营。

(十)正当竞争和反垄断

集团促进正当竞争 ,鼓励道德合法的竞争。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任何限制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的行为 。集团严格遵守该等法律法规 ,并在其框架下开展业务  。

(十一)政治捐款规范

集团不向政治组织(除疫情灾害 、扶贫 、帮扶特殊人群及产业等)或个别从政人士作出任何形式的捐赠 ,员工亦不得使用集团任何资金或资产向政治组织、从政人士捐款。对疫情灾害、扶贫 、帮扶特殊人群及产业等开展的慈善捐款情况公开披露。

(十二)践行环境保护

集团致力培养员工环境保护意识,以促使节能减耗。鼓励员工改变不环保行为 ,积极考虑在集团业务中使用节能技术,从而降低日常业务中产生的能源消耗 。

(十三)谨慎对外沟通

集团指定人员代表其向公众(包括社区 、投资者 、股东 、监管构机及传媒)发言。员工不得使用任何社交媒体工具做出影响集团形象或以其他方式令集团声誉受损的行为。如员工违反该准则,将视情节严重情况采取法律制裁或集团政策规定的处罚。

(十四)严格保密信息

集团员工对集团、客户、供应商、业务伙伴、员工或股东的任何机密资料有保密义务 。
机密资料包括集团、客户、供应商 、业务伙伴 、员工或股东的决策 、营运、程序、计划、盈利 、财务、数据 、设计等商业秘密及专业知识 ,一经泄露可能为竞争对手所用或损害上述相关方的利益。
如员工拥有有关集团或与集团有业务关系的任何其他公共实体的任何重大或股价敏感 非公开资料 ,该员工或与员工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买卖集团或其他公共实体的任何证券,或将有关重大或股价敏感非公开资料转交他人 ,直至有关资料公开为止 。
集团致力保护客户、供应商 、业务伙伴、员工或股东的个人资料 ,员工须按照适用资料保护法律以及资料私隐政策收集及使用个人资料。当发生资料安全事故时,员工应尽快减轻潜在后果。
本项保密义务在员工解职或离职之后仍持续有效。

(十五)举报不当行为

鼓励集团员工按照《举报政策》举报任何员工的违反法律或本准则的不当行为 。董事局审计部负责接收举报,并对举报信息的处理 ,遵照《廉洁合规政策》执行  。

四 遵守本准则

集团员工必须遵守本准则 ,并促使他人同样遵守 。违反者 ,将视情节严重情况采取法律制裁或集团政策规定的处罚,包括扣除绩效工资 、取消年度评优资格、通报批评、记过 、降职 、解雇,如涉嫌刑事罪行的,集团会向司法机构举报 。
员工不得通过利用代理、伙伴 、承包商、家庭成员或代其行事的人士设法避免遵守本准则的条文 。

五 政策审查

集团将定期对本准则进行必要的审查 。ESG委员会跟进/监督政策的落实情况,并保持对本政策的适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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